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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3年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比上年度增长46%

福建省2013年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比上年度增长46%
 
日期:2014年09月15日      福建省科技厅

 

    近年来,福建省不断加大激励自主创新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据最新统计,2013年度福建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43.61亿元,比上年度增长46%;享受该政策的企业数834家,比上年多445家,增长114%。无论是加计扣除额度还是享受政策的企业数量上都实现了大幅增长,也充分表明了过去一年,在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共同协作推动下,各地市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福建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实施办法》(闽政办〔2013〕93号)和《贯彻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闽财税〔2013〕33号),政策落实成效明显,企业享受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大幅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在激励引导福建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和推动福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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