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呼唤《农用沼液》新国标
2026.08.17
万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颁布施行了。
法典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农业列为加强和优先内容,提出鼓励有利于防止土壤污染的种养结合等措施,并强调全面升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的行为,将面临高额罚款乃至刑事责任。
沼液是畜禽养殖业的主要排放物之一,理所当然应该资源化利用于土壤养护和培育。这不但牵涉到沼液的后端处理技术,还需要农用沼液技术标准的保证。农用沼液现行国家标准是GB/T40750—2021,虽然发布的时间不算长,但已明显落后了,不符合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要求。
为什么这么说?这要从沼液的本源说起。
在农耕文明时代,并没有“沼液”一说。因为千百年来农民处理畜禽粪污大体是分流处置的;固体作堆肥,液体在粪坑里与家庭排泄物混合敞开自然发酵,成为液体肥下田。两者都达到无害化肥料化进入农田,参与物质循环。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开始推广粪污进入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用作燃料,而排出的沼液被误认为是液体有机肥料引入农田。这方面走在最前面的是成都平原,许多农村每家一个沼气池,燃料基本解决了,沼液浇灌农田也显现肥效,一时间名满天下,联合国还组团到此地参观考察。但好景不长,成都平原这种沼气池模式便式微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沼液多次浇灌造成农作物黄化烂根。
人们逐渐形成一种共识:沼液有害,必须除之而后快,于是沼液处理“曝气氧化—达标排放”的环保模式统治了全国养殖业半个世纪,人们花大量费用把沼液变成无害化的废水排掉,却没能从中得到一点回报。
沼液为什么有害?人们只知道它BOD(生化耗氧量)和COD(化学耗氧量)太高导致水体缺氧发臭,这是知其一,但不知其二,为什么会让农作物烂根?
沼液会使农作物烂根原因有三:一是沼液极度缺氧,缺氧的沼液进入土壤挤占了空隙,使土壤变成缺氧体,大量土壤微生物死亡,土壤变成死土。二是沼液释放出有害气体,如氨气、硫化氢和甲烷,这些气体导致土壤生态系统恶化和根系中毒;三是沼液中的水溶有机物主要是大分子有机碳(DOC),把根毛吸收孔堵住了。这三重灾害叠加,便使植物根系发黑溃烂。我们常见沼液流经的河沟,周边野草都枯死,就是这种情况。
如果针对以上沼液“三害”,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化解,把缺氧变成含氧,把大分子有机碳转化成小分子有机碳(AOC),再由小分子有机碳把氨气、硫化氢和甲烷这些“臭小子”驯化到有机小分子化合物中,成为有机养分的组成部分,沼液的“三害”就都转化成农作物所用的资源了。
由此可见:要把沼液变成无害而有肥效的有机液体肥,在工艺技术上就要解决使液体从缺氧变含氧;使DOC转化成AOC,而不是把DOC变成CO2排掉;只要AOC形成了,几种有害气体也就跟着转化成肥料养分了。这里要特别强调:把DOC转化成AOC,并不能降低液体COD的检测值。用“降低COD”的思路只能解决沼液无害化,不能解决肥料化。
好了可以回过头来审视GB/T40750—2021标准了。请看表1:
表 1 农用沼液的质量要求与检测方法
| 项目类别 | 非浓缩沼液肥料 | 浓缩沼液肥料 | 检测依据 | |||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
| 酸碱度(pH 值) | 5.5~8.5 | GB/T 6920 | ||||
| 水不溶物/(g/L) | ≤50 | NY/T 1973 | ||||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GB/T 19524.2 | ||||
| 臭气排放浓度(无量纲) | ≤70 | GB/T 14675 | ||||
| 总养分(N+P2O5+K2O)/(g/L) | — | ≥8 | NY/T 1977 | |||
| NY/T 2540 | ||||||
| 有机质/(g/L) | — | — | — | ≥18 | NY 525 | |
| 腐植酸/(g/L) | — | — | — | ≥3 | NY/T 1971 | |
| 粪大肠杆菌 | 中温、常温厌氧发酵 高温厌氧发酵 |
≥10-1 ≥10-2 |
GB 7959-2012 | |||
| 总砷(以 As计)/(mg/L) | ≤0.3 | ≤ 0.4 | ≤ 10.0 | ≤10.0 | GB/T 23349 | |
| 总铬(六价Cr计)/(mg/L) | ≤1.3 | ≤1.9 | ≤50.0 | ≤50.0 | GB/T 23349 | |
| 总镉(以Cd计)/(mg/L) | ≤0.04 | ≤0.06 | ≤3.0 | ≤3.0 | GB/T 23349 | |
| 总铅(以Pb计)/(mg/L) | ≤1.2 | ≤1.6 | ≤50.0 | ≤50.0 | GB/T 23349 | |
| 项目类别 | 非浓缩沼液肥料 | 浓缩沼液肥料 | 检测依据 | |||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
| 总汞(以Hg计)/(mg/L) | ≤0.4 | ≤0.5 | ≤5.0 | ≤5.0 | GB/T 23349 | |
| 总盐浓度(以EC值 计/(ms/cm) |
叶面施用 土壤施用 |
≤1.0 ≤1.5 |
≤1.5 ≤2.0 |
≤1.5 ≤3.0 |
— — |
GB17323 |
| 注1:浓缩沼液肥料的pH值,可根据产品说明书进行稀释后测定。 注2:浓缩沼液肥料总养分可添加氮、磷、钾等肥效元素。 注3:对应第4章中的各类功能用途,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指标要求。同一作 物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Ⅰ类为最高值)。 |
||||||
表中与上述“三害”有关的指标是①臭气排放浓度(无量纲)≤70%②腐植酸:非浓缩沼液肥料没有任何表述,浓缩沼液肥料≥3g/L。①是以有害气体排掉为目标的,排掉多,留下少,则臭气浓度就会小于70,并没能解决有害气体肥料化问题。②浓缩沼液肥料规定了腐植酸≥3g/L。众所周知,“腐植酸”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其分子量从几百到几万,除了分子量偏小的一部分黄腐酸才接近碳养分AOC,大部分水溶性腐植酸是不能直接浇施农作物的,实际上沼液原液就可检出“腐植酸”。可见此标准并不能判断沼液是否无害化,更没能给出沼液肥料化的关键指标—有机养分(或碳养分)。写到此忍不住还要问:沼液浓缩每吨产品加工成本是多少?是否适宜“农用”?
所以GB/T40750—2021标准既没有对沼液特有的有害物质提出限制指标,又没能提出有机养分(或碳养分)肥效指标,所以不能规范和指导沼液无害化肥料化,解决不了沼液“农用”难题。大量事实证明,该标准发布近五年来我国养殖企业排放的沼液仍然都在采用“处理—达标—排放”模式,并没有肥料化。少部分养殖企业迫于成本核算不再“处理—达标—排放”,就用大氧化塘贮存,长时间存放(6~9 个月),待臭气浓度达标后伺机排掉,返还农田(且不说效果)的极为罕见。
一边是每年几百上千亿吨沼液的浪费,一边是十几亿亩农田的有机质匮乏和干渴,如何把这两个世界联通起来,实行可持续的种养结合物质循环,关键就在解决沼液的“三害”,这就是实行六字诀:“大化小,排变保”,即大分子有机碳转化为小分子有机碳并带动氮的转化,把主流的排碳氮工艺改变为保碳氮工艺。这些前沿技术经过二十多年的试验和成功应用,并反映在深圳市设施农业行业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沼液肥的技术标准及其实验室检测定方法》T/SZFAA12—2024中,以下是该标准的核心内容(表):
表2沼液肥的技术指标要求与检测方法
| 项目类别 | 技术指标 | 检测依据 |
| 肥液中的碳浓度(以c元素计),(mg/L) | 无下限 | 5.3.1 |
| 0.04%碳浓度水液的种子发芽指数(GI) | ≥70% | 5.3.2 |
| 酸碱度(pH值) | 5.5~8.5 | GB/T 6920 |
| 水不溶物,(g/L) | ≤50 | NY/T 1973 |
| 无机养分 (N+P2O5+K2O) (mg/L) | 无下限 | NY/T 1977 |
| 注:无下限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标示实测值作为计价依据。 | ||
表3沼液肥有害指标限量要求与检测方法
| 项目类别 | 技术指标 | 检测依据 | |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GB/T19524.2 | |
| 粪大肠杆菌(个/mL) | ≤10 | GB/T19524.1 | |
| 有害气体浓度 | 甲烷(CH4)/(vol) | ≤0.05% | 5.3.3 |
| 硫化氢(H2S)/(ppm) | ≤0.5 | ||
| 氨气(NH3)/(ppm) | ≤0.5 | ||
| 总砷(以As计)/(mg/L) | ≤0.3 | GB5084 | |
| 总铬(以六价Cr计)/(mg/L) | ≤1.3 | GB5084 | |
| 总镉(以Cd元素计)/(mg/L) | ≤0.04 | GB5084 | |
| 总铅(以Pb元素计)/(mg/L) | ≤1.2 | GB5084 | |
| 总汞(以Hg元素计)/(mg/L) | ≤0.4 | GB5084 | |
上列表2中,“肥液中的碳浓度”加上“0.04%碳浓度水液的种子发芽指数(GI)≥70%”两项,就确定了经处理后的沼液,已经产生了“大化小”的变化,也即其中所含的有机碳已经是AOC而不是DOC,这是对土壤和农作物安全的碳养分,这个指标也是沼液肥确定商品价格的主要依据。而表3中明确规定了臭气浓度的上限标准,达到这些标准在现场基本上闻不到臭味,这也是沼液肥可以进行商品交易的必要条件。必须说明的是:要做到既“大化小”,又“排变保”,加工工艺要使用“碳菌剂”和微供氧的措施,于是原缺氧的液体加工后就含氧了。这样沼液“三害”也就顺理成章地消除了。大量实践证明:沼液经短时间深加工达到这个标准,就可持续施进农田,不产生任何副作用,土壤会越用越肥,农作物增产提质少病害。
随着法典的发布施行,养殖业粪污处理必定被全面规范和严格监管,需要一批符合无害化肥料化的新技术,也呼唤一批相应的科学适用的新标准。对农用沼液而言,GB/T40750技术标准的修改升级已经迫在眉睫了,能否以T/SZFAA12—2024团标为参考,制定一部适应新形势符合法典要求的新国标?若如此,我国农业领域种养结合物质循环的关键瓶颈就被打通,生态农业的发展就增加了一股强劲的源头活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