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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中美创新对话成功在美举行

第六次中美创新对话成功在美举行
 
 日期:2015年07月08日     

 

 

 

 

 

    2015年6月22日,第六次中美创新对话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成功举行。科技部部长万钢与美国总统科技助理、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约翰·霍尔德伦博士共同主持会议,来自两国政府相关部门、产业界和学术界代表与会发言。
    万钢部长在致辞中说,中国政府正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创新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有效服务经济发展;加强政策支持,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等。万部长表示,在全球化的今天,任何国家在解决科技创新问题上都不能离开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中美两国在科技创新领域完全可以加强合作,争取互利共赢,造福两国人民,为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作出新的贡献。
     霍尔德伦博士介绍了预计将于今年年底推出的新版美国创新战略,包括加大对创新要素投入,重视基础研究、科技工程和数学教育、科技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基于市场的创新,鼓励民间私营部门创新,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国家优先领域重大技术突破,包括精准医疗、先进制造、智慧城市等。霍尔德伦博士希望与中方在共同感兴趣的科技创新领域深化和拓展合作。
    双方与会代表围绕两国科技创新政策和战略、企业间研发合作、培育有利的创新生态系统、有利于创新的公共政策、技术转移与许可、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新兴技术与标准规则、创业人才培养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美方代表认为应通过制定并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提高研发人员收入等方式鼓励创新;应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之间的联系、提高对创新失败者的包容度来降低创新创业的风险;应提高专利质量以促进其成果转化,并加强针对专利侵权的执法力度;应合作共同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促进标准的创新。中方代表认为应建立促进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推进落实相关鼓励政策,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的保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应兼顾创新者、权利人和公众间的利益平衡,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中美两国应通过竞争保持创新活力,通过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标准是工业经济发展的技术依据,规则是保障市场资源合理配置、市场竞争公平有序的基础,创新则是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
    通过本次创新对话,双方在高企认定、知识产权、智慧城市/城市智能基础设施等方面达成重要成果共识。本次创新对话的成果向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进行了汇报。
    中方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张向晨、驻美使馆吴玺公使、国家知识产权局何志敏副局长以及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代表与会。美国国务院副国务卿诺威莉、商务部副部长赛里格、商务部副部长兼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院长梅、贸易发展署署长扎克、能源部副部长奥尔、贸易代表办公室副贸易代表霍尼曼大使、专利商标办公室副主任斯里弗等部门代表出席会议。除政府部门代表以外,双方学术界和产业界代表也积极参加此次创新对话,其中中方代表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瀚海智业投资管理集团、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等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美方代表来自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大规模创新研究所、半导体产业协会、阿米那能源环保公司等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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