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作分工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省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的牵头组织工作,按照质检总局制定的《指导意见》,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区域开展创建。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依据总局规定的申报条件,对以出口企业为主的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高新产业园区,制定考核检查细化标准或实施细则的意见,根据考核检查结论,向本省质量兴省(市)领导小组提出推荐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符合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本通知及《指导意见》的要求,于6月底做好本地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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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