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免检”内容的通知
日期:2013-10-2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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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免检内容的通知

工商广字〔2008〕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近,国务院决定废止1999年12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中有关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内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9月18日公告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9号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就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免检有关内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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