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对符合出口免检有
关规定的,依法优先予以免检。

第二十五条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的范围;中国名牌产品生
产企业应配合执法部门作好产品真假鉴别工作。

第二十六条对已经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如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消费者(用户)
反映强烈,出口产品遭国外索赔,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等
,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暂停或者撤销该产品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第二十七条中国名牌产品标志是质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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