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关于开展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9-19 13:16
状态:待解决
提问:kjcxac
表1份、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15份,加盖公章后于10月底前统一报送项目结题验收组织部门(项目依托部门或科技部)。
4. 验收工作须在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对逾期不能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内提出延期验收的申请,并提出明确的调整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经项目依托部门同意后,报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审批。
5. 项目结题验收材料(2份)报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备案。具体结题验收要求及格式参照附件6。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项目结题验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旭东(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科研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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