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推进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展的良好环境

  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要营造良好法律和经营环境,为企业创建国际知名品牌提供有利条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国际知名品牌列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普及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积极研究品牌商品进出口统计分析方法,对国际知名品牌产品提供通关便利。

  各驻外商务机构要对驻在国市场、产业等情况深入调研,及时准确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推介中国品牌产品。行业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确定本行业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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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