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国际知名品牌商品。
  4、在同等条件下,对国际知名品牌企业申请广交会、华交会、东盟博览会及其他国内外交易会摊位,优先予以安排。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国际知名品牌企业进入广交会品牌展区。
  5、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际知名品牌企业申报对外物资援助项目。
  (四)提供贸易便利
  1、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国际知名品牌企业,税务部门优先安排退(免)税指标,并为办理退(免)税手续提供便利;海关积极提供优质通关服务;检验检疫部门积极推荐其进入绿色通道,加快通关速度。
  2、对国际知名品牌
10/1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9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