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3-10-25 10:32
联系方式
请登录查看
详细介绍

关于推进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1年08月20日13:54




各市州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各隶属海关(办事处)、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了加快培育自主品牌,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我省外贸可持续发展,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商贸发〔2005〕124号),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长沙海关、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06年
1/1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5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