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山湖科技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众创空间
日期:2015-08-26 15:52
状态:待解决
提问:kjcxac
空间,最高资助500万元。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杭州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省、杭州市奖励的基础上,临安还将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在孵企业在孵化期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该企业毕业后二年内对当地财政贡献的50%奖励给所在众创空间,最高资助500万元。
在孵企业在孵化期间或毕业3年内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给予众创空间一次性5万元奖励;5年内完成IPO上市且注册地在临安市的,给予众创空间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完成含新三板挂牌且注册地在临安市的,给予众创空间一次性30万元
最佳答案:
暂无最佳答案
[全部回答(0)] [我来回答]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16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