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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强基计划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高考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排序进行录退。所有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专业。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高考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相同,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专业录取。对于新疆、西藏自治区,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强基计划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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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