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第二次征求对《关于开展培育和建设品牌协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意见的通知
极配合政府、组织企业全过程地重视和做好应对工作,做到发现及时,准备充分,措施有力,应对从容,提升应诉和申诉效果,增强行业和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密切与国外行业组织的联系,拓展参与国际对话与磋商渠道,增强相互理解和信任,形成互利双赢的利益共同体;积极参与行业准入条件的制订和修订,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行为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代表行业企业及时依法提请政府部门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维护我国产业安全。

  (十)切实履行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职责。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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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