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电收尘,各种物料储存、破碎、输送以及各输送转运站均选用袋收尘。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显示,高争股份公司二氧化硫吨产品排放量为0.046kg/t,比《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1.2kg/t降低了1.154kg/t,优于国家标准,其它粉尘、氮氧化物均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7年12月,高争股份公司与拉萨市环境保护局签署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其中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85.3吨/年,根据这一目标值要求,高争股份公司不断改进工艺设备,节能减排,创新工艺来确保目标值的顺利完成。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