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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政激发“众创空间” 毕业5年内创业都可领取补助

河北新政激发“众创空间” 毕业5年内创业都可领取补助
 
日期:2015年07月16日      河北省科技厅

 

 

 

    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经济新常态下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该《意见》提出了激发“众创空间”发展、拓宽创业融资渠道、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创业等新的举措,成为一大亮点。
    鼓励创业:审批事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
    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准入环境。《意见》提出,依托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名录,实行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推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提供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和受理单制度、推行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
    “众创空间”为创业提供全要素服务
    激发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的快速发展,为创业者提供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意见》明确,要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各地可根据其为创客提供的创业服务内容、工作实效及费用减免情况,给予适当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
将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对入驻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房租、物业费和水电费补贴。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等公益性活动,当地创业扶持资金可给予适当支持。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基金
拓宽劳动者创业投融资渠道。河北省将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基金,对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提供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服务,对各地和高校创办且具有代表性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创业孵化模式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发适合“三农”和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产品,以及符合个人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对个人创业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支持力度。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在河北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设科技支行、社区银行等新型分支机构,为科技企业和居民创业提供融资服务。促进P2P网络信贷、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服务等机构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筹建河北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开展股权众筹试点,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网络创业未登记也能享受扶持
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意见》明确,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鼓励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增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项目。
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调整为5年
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助、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条件中的毕业年限调整为毕业5年内。
推动中小微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对其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可给予不超过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将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范围扩展到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系残疾或烈士子女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标准提高至每人2000元。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重点针对京津用工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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