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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山东省出台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日期:2015年07月02日      山东省科技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精神,促进山东省科技服务业发展,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4〕49号文件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是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首次将科技服务业作为支持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将会为山东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意见》主要包括:科学确定山东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目标、加快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科技服务业新体系、积极为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培育形成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四个部分。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科技服务业发展顶层设计
    科技服务业是为科技创新全链条提供市场化服务的新兴产业,它不仅能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支撑,也能直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是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新引擎。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产业结构重心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以抢占“后危机”时代经济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当前,山东省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正需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培育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点燃科技服务业新引擎成为重塑竞争优势的必然之选。从山东省情况看,服务业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短板”,科技服务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产业规模偏小、专业人才匮乏,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程度较低等一些困难和问题,与先进省市还有较大差距,也大有发展潜力。在此背景下,《意见》将科技服务业明确为创新驱动的战略支撑,明确要求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意见》立足山东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际和转方式调结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加快发展”的原则,分三个阶段确定了工作目标。《意见》指出,到“十二五”末,基本完成山东省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布局,培育各类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超过800家。到2017年,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环境和创新机制明显优化,培育各类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超过1200家。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山东省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000亿元。
    二、立足山东科技创新实际和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新兴业态
    近年来,一些研究设计部门纷纷从生产型企业中分离出来,形成研发设计服务新业态;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创业孵化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关键重要的环节;适应现代技术产业、新兴技术产业的发展,科技金融兴起并成为一种新业态,等等。这些科技服务业新兴业态的出现,既对创新全链条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充实了很多新的内涵。《意见》对这些科技服务业新兴业态进行了系统梳理,强调积极构建服务机构健全、产业链条完善、新兴业态活跃、产业规模适度、组织形式新颖、投入渠道多元、区域特色突出、布局科学合理的科技服务业体系,通过科技服务业的业态,把创新全链条的新兴业态都串联起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山东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业态主要包括:
    一是构建资源开放共享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为区域主导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强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的对外开放。推行企业所属研发机构法人化、市场化运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强化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完善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络平台建设,扩大“创新券”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形成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网上技术市场、知识产权导航、军民融合等新型创新服务业态。
    二是构建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创新孵化模式,打造“众创空间”,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载体支撑。加强创业辅导,扩大创业导师队伍规模。推动创业孵化进高校,支持在高校建立大学生见习基地、大学生创业苗圃。通过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质押等手段加大对在孵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是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培育多种形式的投资基金。用好省科技风险投资与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科技创投机构、大型企业和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建立健全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联合地方政府、国家级高新区对合作银行为科技服务企业融资实行风险补偿。积极支持在省级以上高新区设立科技型专营支行、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为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信贷、担保等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面向科技服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依托省科技融资担保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满足科技服务机构的融资增信需求。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挂牌上市,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融资。
    此外,围绕区域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服务业差异化发展。在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重点培育工业(产业)研究院、创客平台等新型服务模式和服务业态。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业态发展。在西部经济隆起带,重点围绕物流、精细化工等特色产业,促进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的集群化发展。结合国家试点工作,打造科技服务业聚集示范区。
    三、加强政府引导,健全市场机制,集成资源支持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
    总体来看,山东省科技服务业竞争力还较弱。按照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需要通过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决定作用,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意见》提出在金融、土地、财政、人才等方面给予科技服务业大力支持,充分活跃项目、资金、人才等在科技服务业发展中的作用,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在财税政策方面,建立多元化的扶持方式。认真落实科技服务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水电气暖价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落实国务院面向全国推广的6项中关村试点政策,积极创新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行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技术发明成果投资收益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发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对科技服务业扶持力度。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业发展。发挥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各类投资机构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
    在土地政策方面,对科技服务业企业实行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提高科技服务业用地比重。对科技服务业项目用地,属于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范围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对属于依法应当出让的土地,可以适当缩短出让年限,也可以采取租赁方式供应,以降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投入成本。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研发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科技服务业项目,可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科技服务业,利用工业和仓储用房兴办研发设计、创业孵化、科技信息等科技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
    在人才政策方面,省级服务业创新团队等各类人才计划将科技服务业人才作为支持的重点;将科技服务业人才列入省政府奖励服务业发展和行业推动有突出贡献科技专业人才之中;引进高层次科技服务业人才,并评为“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省财政拨付的各项人才补助为省政府科技奖励,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创业导师绩效评价,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创业导师给予工作补贴。
    在组织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级、多部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势集成和政策的配套联动。加强统计调查工作,把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成效纳入科技进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导向。加强政策宣讲培训,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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