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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关于加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出台《关于加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5年07月01日      云南省科技厅

 

 

 

    2015年6月1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全省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全省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要围绕建设创新型云南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部门分割、单位独占,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近年来,云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同时,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也逐渐凸显,部分科研设施与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存在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的倾向,闲置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专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全省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据统计,云南省共有原值在20万元以上各类大型科研仪器1685台,原值共计16亿元。在这些设备中,分析仪器设备最多,有765台,工艺试验仪器151台,其他各类别仪器均在100台左右。根据科技部发布的统计报告,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利用与共享水平全国排名第1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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