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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7299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
 行业  职业教育招生招聘  职位  职业教育招生招聘
 招聘部门    招聘人数  若干
 工作地区  广东省  工作性质  不限
 性别要求  不限  婚姻要求  不限
 学历要求  不限  工作经验  不限
 年龄要求  不限年龄  待遇水平  面议
 更新日期  2013-07-05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职位描述

 一、学院简介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代码:14063)成立于1985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7000多人。
  学院现有广州白云石井校区和广州天河五山校区、凤凰校区,拥有完善的教学、生活基础设施和实训条件。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整体素质精良、治学严谨的教学科研队伍,拥有专任教师310多名,其中中级及副高职称以上教师达65%,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达57%,具有双师素质教师达53%。建院以来,承担了国家、省等有关重要课题86项,已获国家、省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类成果奖180项。
  为了适应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共42个,其中专业带头人及精品课程负责人岗位11个。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3年3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学院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聘用人员待遇规定处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范围

  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gdrst.gov.cn)、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校园网站(http://www.gdkm.edu.cn )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50周岁(1963年3月1日后出生)、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45周岁(1968年3月1日后出生);
  (4)报名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者除外);
  (5)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6)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8)非广州户籍的报名者应符合广州市入户相关条件。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中的具体条件。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24时止。
  3.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填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连同《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鉴定证明、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于2013年3月15日24时前(逾时不予受理)发送到gdkm14063@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应聘岗位,如“张三-研究生硕士-副教授-管理系专任教师”),纸质材料同时邮寄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庆路388号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510430,请标明“应聘”字样),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咨询电话:020-22014765、22014922,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请报名者于2013年3月22日前登录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校园网站(http://www.gdkm.edu.cn)“通知公告”栏中查看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考试前1天,到我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需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获奖证明、成果鉴定原件及复印件;(4)近两年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5)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蓝黑钢笔填写)一份。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复审合格者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学院成立考试评审小组,由院领导、组织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院外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后接受评委提问(面试)。试讲、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考试的最终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评审小组在应聘者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宣布成绩。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选在学院组织下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遵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参加体检。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由我院领导会议审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分依次递补。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招聘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所签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和经济责任。
  2.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gdkm.edu.cn,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22014765(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2201492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七、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3年2月20日

  附件:1.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3年3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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